《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于5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加快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劳动争议处理能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市劳动保障局近日举办了劳动争议专(兼)职仲裁员培训班。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劳动仲裁、政策法规处室的工作人员、专兼职仲裁员、部分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和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所长参加了这次培训活动。
培训中,主办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带领大家学习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并结合工作实践进行了阐释;还就与会者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并举行了新法实施后的示范庭审观摩活动,受到了大家的欢迎。
培训班上,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徐洪全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大家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这一新法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该法为主线,大力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全面做好调解仲裁工作,确保结案率达90%以上,确保集体争议得到妥善处理。
(陈建武 姚焕霞 胥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