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劳动保险处为防止少漏缴保险费等现象的发生,减少基金的跑冒滴漏,加强了养老保险基金稽核,自6月以来对全县363户参保企业、11156名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了现场审计稽核,发现了2户企业少漏报工资总额51.97万元,应补缴养老保险费15.59万元,已到账15.59万元,追收率达100%。
在此基础上,该处加强了单位内部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对业务人员经办养老保险登记、征缴、计核、个人账户管理、待遇审核支付等环节进行了抽查,抽查约占业务总量的6%,有效地遵守了《经办业务规程》。
(朱玲玲 缪莲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