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发放会议的要求,我市将2008年度省级一般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全部发放到县(区)。培训券发放工作是由市劳务办、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共同监督发放。在发放工作上,我市要求各县(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的职能,牵头做好培训机构认定、检查验收、补贴审核等工作;加强培训鉴定基础台账和资金监督管理,做好培训项目的检查验收;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各自优势,确保培训券发放管理有序。
2008年度,省下达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为4.5万人,下发培训券总额为1662万元,培训补助资金为1515万元,其中扶贫资金780万元,一般劳动力培训资金735万元。(曹广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