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从九九年开始实现社会化发放,切实保障了广大离退休老同志的基本生活。为了社保基金的安全,预防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实行了领取养老待遇资格的认证、特别是长期居住在外地的退休人员的认证制度,对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很多市县社保机构采取了相互协助认证的方式。然而几年实践下来,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协助认证的机构名称各不相同,有“XX中心”,“XX社区”,“XX街道”,“XX事务所”“XX社区居委会”等等;有时我们无法确认是否为有效的认证机构;二、部分市县没有按照省市的协助认证的相关规定留存一份《认证表》,并建立异地退休人员的相关信息。经常是寄去的表全部返回了。三、部分市县有推委,不负责任的现象。我县有一退休老同志居住省内某市,老人瘫痪在床,无法亲自去认证,当地的经办人员又不愿上门,老人的子女来回跑了数次,直至我处把省相关协助认证的文件复印了一份给他带去才办妥,但后来证实当地经办机构并没有上门认证就盖章了。四、资格认证牵涉到大量的人力,持续时间较长,只能一年认证一次,随着养老待遇提高,丧抚费标准相对偏低,大约相当于6—8个月的养老金标准,如果年度认证后不久死亡,多领的养老金就可能超过丧抚费,从而。五、对冒领现象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无明确、可操作的惩罚措施,对冒领者起不到威慑作用,同时对提供虚假认证证明的机构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一般只是把冒领的养老金追回就不予追究了。
基于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强户籍管理,借鉴上海市的做法,借助户籍管理部门的帮助,共同做好认证工作:二、尽快实现社保省内连网,充分利用网络的便利,方便退休人员异地认证。三、规范各级社保机构的名称,加强和规范异地居住人员的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