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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填表说明
发布者: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6-07-25
1、户口状况:指本市城镇、本市农村;
2、人员类别:指新成长失业青年、就业转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其他失业人员等;
3、户口所在地:指户籍所属区清河区、清浦区等;
4、原从事职业:指失业前所从事的职业(工种);
5、专业技术职务:指符合国家规定,并经相应机构考核评审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
6、职业资格等级: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资格证书》)的等级;
7、原用工形式:指失业前参加工作的形式,如合同制、固定工等;
8、失业原因:指被用人单位辞退、解聘或从用人单位辞职的,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其它原因;
9、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截止某年某月连续缴费时间;
10、单位名称:指原工作单位名称;
11、单位代码:企业单位填营业执照号码、事业单位填组织机构统一代码、社会团体填社团代码;
12、单位性质:指企业、事业、社团或其他;
13、经济类型: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单位等;
14、行业结构:指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电力、金融保险、教育卫生、体育、文艺、社会服务、其他等;
   15、隶属关系:中央、省、市(地)、县(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