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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社保新风 做文明巾帼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8-03-07

 

各位领导、同志们:

作为“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的一份子,今天能有机会在此向各位介绍我中心“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的一些经验和做法,我感到非常荣幸,并由衷感谢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给予我中心充分的信任和支持。

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目的在于组织和引导广大妇女同志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信念,立足本职工作岗位,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女同志在岗在职的“半边天”作用,全面推进企业养老保险各项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我中心女同志约占干部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女同志精神面貌如何、工作实绩如何,对全中心工作影响重大。自“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开展以来,我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以“敬业爱岗、文明服务、争先创优、奉献社会”为旗帜,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以典型示范引路,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由点及面,不断拓宽活动领域,丰富内容,有条不紊地推动“讲文明,树新风”、“服务和谐社会、争创十佳单位”等活动的发展,使我中心的“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心连续10年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业务大厅被授予省、市级“巾帼示范岗”称号。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创建工作的指导性

我们市社会劳动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是一个受政府委托或授权,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实施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全中心42人当中就24名女同志,占总人数的57%,其中副科级以上妇女干部4名、女党员14名,大专以上学历23名,占54%。创建活动开始,我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发布了《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树立社保新形象》倡议书,制定了明确的建岗目标和创建措施,并通过宣传栏、周五政治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女职工提高了思想认识,对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实效性有了深刻的理解。中心还成立了以中心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以办公室主任为组长的创建活动工作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并将创建活动融入争创“江苏省文明单位”工作中,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有力保证了创建活动的领导到位、组织到位、经费到位、管理到位和成效到位,提高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性。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增强创建工作的科学性
  完善的制度、规范的管理是做好服务的前提。为更好地推动企业养老保险各项工作,几年来,我中心不断致力于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工作有章可循,确保窗口办事合法、规范、明确。主要的制度有:《淮安市社会劳动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优质服务窗口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制度》、《督办督查制度》、《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工作制》、《责任追究制》

10多项工作制度,并结合“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创建活动计划和“巾帼文明示范岗”行为准则及各岗位的实施细则,把整个创建工作细分到八个科室当中,每个科室明确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业务大厅门口制作了“群众监督台”,公布了岗位监督电话,做到人员公开、制度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素质,增强效益,确保创建活动的长期性
  在“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中,我们倡导“以人才求效益”、“以服务求效益”的现代管理理念,并将其作为创建活动的主线贯串始终,使得妇女素质在争创中不断提升,示范岗在妇女素质提高中创建。
  (一)提升妇女整体素质,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巾帼文明示范岗”系列活动的开展,给女职工带来的不仅仅是压力,更重要的是为女职工在岗位成材建功的道路上注入了活力,增强了动力。我们紧紧围绕“忠诚、实干、创新、高效”的社保精神,不失时机地将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坚持“三结合”,即立足岗位,将创建活动与企业养老保险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与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相结合;与女职工的身心特点相结合,鼓励和推动女职工立足岗位,刻苦学习,提高职业操守和业务技能。我中心高度重视对女职工的锻炼和培养,积极开展女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广大女职工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以岗位练兵、学习培训等一系列活动为载体,极力广大女职工岗位创新、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二)强化优质服务意识,提高经济效益。创建活动中,我们结合岗位实际,提出“群众的需要就是我们的目标”口号,激发女职工的创新意识和工作激情。在服务形象上,推行标准化服务,统一工作着装,统一工作牌证,统一服务标准。在服务态度上,事业文明语言,诚心、热心、耐心、细心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服务每一个需要服务的人;在服务效率上,推行高效服务,坚决做到“五不让”:不让上级布置的工作在自己手中延误,不让正在办理的事情在自己手中积压,不让违法违纪的事情在自己身上发生,不让单位形象因个人行为受到影响等;在服务意识上,推行主动服务、即时服务,坚持做到“六个办”:即当天的事情当天办,紧急的事情迅速办,内的事情主动办,分外的事情协助办,疑难事情热情办,一切事情依法办。
  (三)促进行业新风形成,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我们将创建活动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慈善一日捐”、“四城同创”、“关注弱势群体、援助贫困妇女儿童”等活动相结合,提高行业道德水平,塑造美好的行业形象。

自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以来,我中心本着“树窗口文明形象,展巾帼时代新姿”的宗旨,在上级领导和市妇联的组织带领下,充分发挥女性优势,努力提高思想道德和技能水平,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很大程度改善了服务环境,提高了整体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但成绩属于过去,成绩不能成为我们的包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精神,立足岗位,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文明服务、礼貌服务、微笑服务,尽显我们“半边天”的“巾帼”英姿,树立窗口文明形象,培养“四有”、“四自”女性,在平凡的岗位上成才建功,为构建和谐淮安做出更大的贡献。

 

淮安市社会劳动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