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稽核流程图 |
|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8-03-11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稽核流程图.doc
社会保险稽核流程图简要说明
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提前3日将《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送达被稽核单位。执行实地稽核公务应有2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相关证件。询问被稽核对象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情况,查看工资报表、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做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对于经稽核未发现违规行为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之其稽核结果。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送达被稽核单位。被稽核单位如不履行《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也不提出复查申请,经办机构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将少漏报缴费基数按月报地税征缴。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