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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获得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奖”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8-06-24
    日前,淮安市纪委、监察局颁发文件,授予淮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淮安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奖”。
多年以来,我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工作,严格按业务规程办事,对基金坚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连续7年对市、县(区)经办机构进行财务检查,业务与财务部门之间坚持每月兑帐,及时掌握养老保险基金征收、拨付到帐情况以及业务经办工作的规范化情况。
    为了总结近些年来我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建立全市更加严密规范的内部管理工作制度,我市于2007年度率先在全省出台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内容包括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登记年检,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的审核,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和拨付,养老保险基金和经办机构经费的管理,台帐的建立和归档,业务、财务岗位及其相互间的制约和监督等多方面内容。该《制度》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淮安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步入了更加规范、健康的运行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