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建筑业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能获得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楚州区近日出台规定,从7月1日起,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区取得中标工程项目后,应当在开工之日起三日内,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登记手续。
新出台的《楚州区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在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可以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楚州区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以建筑项目为单元,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计缴工伤保险费(拆除工程按拆除面积2元/平方米计缴工伤保险费),由建筑行业劳保机构从该项目已征收工程劳保费中一次性划缴到工伤保险财政专户。(姜正元 李兆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