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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就业,国家对哪些企业和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发布者:11604    发布日期:2008-02-22

 

答:《就业促进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1、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

2、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3、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

4、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5、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6、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