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
就业与培训
社会保险稽核
劳动工资
军人劳动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
劳动保障行政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
集体合同
工龄、休假
失业保险
职工退休
工伤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当前位置:
文章
除名人员的工龄如何计算?
发布者:11605    发布日期:2008-02-22

 

答:企业职工在当地实行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前被除名,后又重新参加工作,其连续工龄一般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重新参加工作后至当地实行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前的连续工龄应视同缴费年限。企业职工在当地实行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后被除名,后又重新参加工作,其被除名前后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当地实行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