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
就业与培训
社会保险稽核
劳动工资
军人劳动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
劳动保障行政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
集体合同
工龄、休假
失业保险
职工退休
工伤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当前位置:
文章
1、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发布者:11606    发布日期:2008-01-30

 

答: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