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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全日制用工如何支付劳动报酬?
发布者:11606 发布日期:2008-01-30
答:非全日制用工按小时计酬的,其支付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其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