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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推进城镇社区和失地农民充分就业工作方案
发布者: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8-04-10

 

为推进城镇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和失地农民充分就业,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把握工作重点推进“五个充分”全面提升劳动保障事业整体水平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淮安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和当前现状

(一)“十五”总体概况

“十五”时期,是我市就业工作取得快速发展和显著成效的时期。就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厅提出的发展目标,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举措。2001年建立“政府购买就业岗位”制度。2002年将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列入“4221”工程。2003年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挂钩帮扶机制。2004年率先对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施社保补贴。2005年开展“双无街道”和“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各项就业计划目标圆满完成,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就业形势发生了积极变化:

1、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十五”期间,全市城镇就业规模呈逐年增长趋势,五年净增就业15.2万人,期末从业人员总数达到60万人。

2、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十五”期末,城镇个体私营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总数达到25.9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超过30%,与“九五”期末相比,第三产业就业比重明显上升。

3、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十五”期间,全市保持了持续平稳的就业局势,五年共安置再就业10.1万人。2003年开始,城镇登记失业率呈现稳步下降的趋势,到2005年末下降到3.8%,每年均在省控线以下。

 

(二)主要措施和成绩

1、构建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框架。“十五”期间,围绕国家和省制定的积极就业政策,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文件和实施办法,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就业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积极就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到“十五”期末,全市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7.02万本,5.6万人次享受到各种优惠政策扶持。

2、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就业援助机制。“十五”期间,全市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挂钩”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机制。五年共安置城镇社区就业困难对象2.2万人次,失地农民1.5万人次;采取结对帮扶形式帮助“4050人员再就业9620人,帮助2616户“双失双下”家庭和441 户“零就业”家庭实现再就业3612人。

3、建立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全市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建成率达100%。初步达到“机构、场地、经费、人员、制度、工作”的六个到位。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资金补助配套办法。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工作制度,初步发挥了劳动保障平台促进就业的基本功能。到“十五”期末,有24个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占社区总数20%56个社区达到“双无社区”标准,占社区总数的46%

4、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十五”期间,全面实施了“4050人员再就业培训工程”和“失地农民培训工程”,安排城镇再就业培训资金6300万元,失地农民技能培训资金2400万元。组织再就业培训12.5万人、创业培训1.6万人、失地农民培训4.4万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步伐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建成覆盖市、县(区)、街道、社区的劳动就业信息网络。每年登记求职达11.8万人次,通过市场实现就业的比例达到65%以上。

(三)“十一五”时期就业形势分析

我市推进城镇社区和失地农民充分就业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是工作的基础依然比较薄弱,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也比较突出。一是随着就业援助对象范围扩大到七类人员,工作量成倍增加,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面临巨大压力。结存的部分长期失业和反复失业人员帮扶难度较大。二是新出台的就业扶持政策需要深入宣传和落实。三是县区劳动保障平台的人员、经费缺少制度性安排。四是社区就业岗位的数量、质量和稳定性不够理想。再就业培训和失地农民技能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全面推进、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集中凸显期。既给就业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城镇社区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仍将持续存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不容忽视。

一是城市化快速发展带来巨大的就业压力。“十一五”期间,全市需要安排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总量达到20万人。一方面,从城镇劳动力供给看,“十五”末结转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4万人。“十一五”期间,新成长的城镇劳动力约5万人左右,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机械增长的劳动力2.6万人,由就业转失业的劳动力约2万人。因此,“十一五”期间,城镇劳动力供给总量在12万人左右。

另一方面,从失地农民劳动力供给看,“十五”末结转的尚未就业的适龄失地农民约3万人。“十一五”期间,仅按照现有政策测算可允许征地规模,全市将产生5万名左右被征地农民。因此,“十一五”期间,需要安置就业的失地农民供给总量约8万人。

 

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截至“十五”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有7360人。“十一五”期间,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中有就业困难人员4740人,失地农民中有就业困难人员5900人。因此,“十一五”期间,需要安置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总量达18000人。因种种原因,目前城镇“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没有接受过再就业培训的占40%以上,失地农民中没有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占60%。这部分人员技能匮乏、素质偏低、市场竞争能力弱,再就业难度较大,再就业稳定性也较差,容易产生“就业—失业—再就业—再失业”的恶性循环。(具体数据见表一、表二)

 

表一:  “十一五”期间淮安市城镇失业人员预测情况表

单位:人

 

供给量合计

十五”期末结转

“十一五”自然增长和 机 械

   

“十一五”期间

就业转失业

 

其中:就业困难人员

 

其中:就业困难人员 

 

其中:就业

困难人员

 

120000

12100

24000

7360

76000

20000

4740

清河区

19010

1990

5510

1240

10000

3500

750

清浦区

16500

1710

3800

960

9000

3700

750

开发区

5520

390

720

240

4000

800

150

淮阴区

12440

1180

1440

480

9000

2000

700

楚州区

16420

1940

3420

1240

10000

3000

700

涟水县

15820

1780

3020

1280

10000

2800

500

金湖县

10850

840

1850

320

8000

1000

520

洪泽县

9740

560

1540

240

7000

1200

320

盱眙县

13700

1710

2700

1360

9000

2000

350

 

表二:   “十一五”期间淮安市失地农民预测情况表  单位:人

 

供给量合计

“十五”期末结转

“十一五”期间征地增加人数

 

其中:就业困难人员

 

其中:就业

困难人员

 

80000

5900

30000

50000

5900

清河区

8400

540

4400

4000

540

清浦区

5600

540

2600

3000

540

开发区

16000

1100

6000

10000